由於美國執法單位雷厲風行取締「中國孕婦赴美產子」,一些來自中國的「準媽媽」,紛紛轉到遠離風暴區的美國其他城鎮生子,由於缺乏專業月子中心的「配套」服務,一名到芝加哥郊區產子的中國新手媽媽,因無法提供當地衛生局要求的身分證明文件,險些拿不到新生兒的出生證明,後來被迫讓親戚領養,才順利攜子返國。
這名孕婦是在芝城西郊當拿斯格洛夫市(Downers Grove)好心人醫院(Good Samaritan Hospital)生產,據透露,她是懷孕八個月時,抵芝加哥郊區待產,寶寶順產後,她一方面開心享受當媽媽的喜悅,一方面也因為美簽即將到期,趕緊申辦孩子出生證明,準備辦好美國護照後,就啟程返中國。
沒料到,親友協助她到當地所屬的杜佩琪郡(DuPage County)書記官辦公室(DuPage County Clerk Office)申請嬰兒出生證明時,承辦人員強調,除了要提供嬰兒母親的中國護照,還必須提出另一份可以證明母親在伊州的文件或身分證,才能發給孩子出生證明。
經過輾轉交涉,杜佩琪郡十分堅持其規定,讓這名美簽即將到期的中國媽媽傷透腦筋。據了解,這位媽媽最後決定將孩子給住在杜佩琪郡的親戚「收養」,才解決難題,順利拿到小孩的美國護照,在「養母」陪同下返回中國。
本報記者12日致電杜佩琪郡書記官辦公室,詢問有關申請新生兒出生證明的規定,承辦人員表示,申請者必須提出「伊州駕照」、「伊州身分證」、「美國軍人卡」、「後備軍人卡」、「外州駕照」、「美國入籍公民紙」、「美國綠卡」及「美國護照」中的任何一種證明文件,才能符合申請資格。
如果申請人持外國護照,則必須提出可證明其在杜佩琪郡居住地址的文件,例如寫著申請者姓名的水電煤氣帳單等,才能取得出生證明。
記者接著詢問,是否針對持中國護照者才有相關規定,杜佩琪郡書記官辦公室強調,「只要是外國護照,一視同仁」。
事實上,申請出生證明的程序,依據郡縣有不同規定,以芝加哥市所在的庫克郡為例,官方網站顯示,持有外國護照者,只要美國簽證還在有效期內,就可申請出生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