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老旧高层公寓:防火安全多数不达标



文章来源:Chicago Tribune   时间:2012年01月25日 点击:10863 次 评论: 671


 

芝加哥侨学网讯】今年1月初芝加哥市中心高层公寓住宅楼的大火夺命案,让高层公寓楼的防火安全问题再次引起关注。《芝加哥论坛报》( Chicago Tribune )24日曝料指出,芝加哥市约700座被要求改进防火安全设施的高层公寓楼,至今仍有369栋大楼未采取任何措施,大多数1975年以前建造高层公寓楼均不符合严格的防火安全要求。

今年1月8日,一名32岁的居民因高层公寓楼火灾而遇难。遇难者居住在湖滨大道附近的一栋21层公寓楼(3130 N. Lake Shore Drive)。在火灾发生后该大楼的电梯仍能正常运转,遇难者在不知道楼内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乘电梯到12楼,电梯抵达12楼后自动开门,结果楼层内 1500多度(华氏)的有毒高温烟雾气流涌入电梯,让这名刚从费城搬来芝加哥的32岁女性遇难。

芝加哥消防局事后指出,现代高层建筑的电梯皆有“自动招回”功能,即在大楼火警鸣响或防火喷水头启动后,电梯会自动降到地面,并停止使用,直到消防队员抵达现场。

位于130 N. Lake Shore Drive的高层公寓住宅楼,1月8日火灾夺命,一死九伤

1月8日火灾夺命案的遇难者Shantel McCoy,年仅32岁,刚搬来芝加哥
 


在2003年,库克郡政府大楼曾发生火灾,导致6人被困在楼梯间而身亡,此案发生后芝加哥市议会制定了要求更为严格的防火安全法令(2004 city fire ordinance), 在防火安全方面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并要求高层公寓住宅楼所有人及管理方必须改进防火措施,并在2012年1月达标。

然而,《芝加哥论坛报》24日曝料指出,芝加哥市大约700座被明令要求改进防火安全设施的高层公寓楼,至今仍有369栋至今未采取任何行动。论坛报指出,芝加哥市大多数1975年以前建造高层公寓住宅楼,均未达到“2004防火安全法令”的相关要求。

市政府2004年消防法令,虽然没有要求1975年以前建造的高层公寓楼必须安装防火洒水喷头,但却对1975年以前建造的老公寓楼作出很多其他方面的消防规定,比如房门在发生火灾后能撑住至少一个小时而不燃烧,楼梯走廊要避免“死胡同”,走廊及电梯间内均要安装烟雾警报器,电梯能在紧急状态下自动回到地面等等。

自2004年消防法令生效以来,截止今年1月,芝加哥市只有14栋高层公寓楼达标,市政府虽然已批准了另外309栋大楼的改进计划,但至今仍未通过验收审核。目前当局已把达标期限推至2015年1月。相关市政官员透露,与其通过旷日持久法律诉讼,还不如直接向公寓楼所有人施加压力,敦促他们按期达标。如果通过漫长的诉讼程序,那么在法官作出任何判决之前,公寓所有人是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以改进任何防火措施的。

业内人士透露,1975年以前修建的高层住宅公寓要达到市政府的消防安全要求,很多都面临内部的结构性改变,不只是简单的安装烟雾警报器、让电梯具有“自动招回”功能,一栋40层的老公寓楼,要改进防火安全措施的费用可能会超过30万美元。不过,一些高层公寓住宅楼的所有者也抱怨,市政府2004消防法规的某些规定是“不必要的”、“已经过时的”,比如“楼内必须安装电话线以方便消防人员在抢险时通话”的规定,在无线通讯发达的今天,这是没有必要的。(芝加哥侨学网 综合编译)

注: Chicago Tribune 网站,已公布防火安全措施不达标的高层公寓住宅楼名单,居民也可直接输入公寓楼地址进行查询点击名单或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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