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该如何与警察打交道?


芝加哥枪友会举办普法讲座



文章来源:芝加哥侨学网   时间:2018年09月04日 点击:9295 次 评论: 633

 

丘岩律师,芝加哥枪友会董事长

【编者案】芝加哥华人枪友会日前在西北郊靶场举行法律常识专题讲座。枪友会董事长丘岩律师向参加射击练習的华人枪友们讲解了刑事案件所涉及的一些法律問题:

被警车闪追停后该怎麼办?警察找上门了该如何正确地应对?被警察限制自由了该怎办?被警察逮捕了该怎办?惹上官司了该怎办?

丘律师深入浅出的讲解,让与会者受益匪浅。本网特别将要点整理,并与丘岩律师再次核实无误后,专栏连载登出,以飨读者。


(1)被警车追停,该怎办?

车后突然红红绿绿警灯闪闪,警笛阵阵,这是与警察打交道的常见“开幕式”。遇到这种情况,曾有探亲父母因为不了解美国文化,下车与警察理论而被警

察当场放倒并逮捕的案例。那么正确的应对方式是什


首先,不必惊慌,立即就近择安全处立即停车。车内所有人须坐在车里。司机须双手放在方向盘上,静等警察过来,切勿下车。其次,要迅速对被警车追停的原因作出判断。

丘律师特别强调,如果是晚间,应该打开车内照明灯,让警察可以清楚地看清车内情况,而且双手一定要放在方向盘上(在居民可以持枪的美国,一定不要让警察产生你要掏枪的误解,否则警察可能开枪打死你。所以,你的肢体不要乱动,手一定要放在警察可以看见的地方)。

 警察过来后,应该打开车窗玻璃,然后就是警察问什
答什。一般情况下都是警察让你出示驾照、汽车保险单。然后警察会解释为什要追停。如果交通违规,警察会开出罚单或者警告後放行。

如果被警车追停的原因不是因为交通违规,那么情况就复杂了,需要看具体个案。但始终有一点,切勿与警察理论争辩,不要急于表白,也不用惊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你不应同意警察搜車之举。事后需及时咨询律师。在很多情况下,律師都可能依宪法第四修正案對警察查案的事由(probable cause) 提出動議,要求法庭判调查無效或压下所获证物。


(2)警察找上门了,该怎
办?

警察上门,又该如何应對?一般而言,你很可能已经成为警方的调查对象(target of investigation)。

首先,力争确认對方的身份和执法部门(美國的执法人員可以来自至少15個部门;连邮政都有警察)。你可以要求警察(常常是便衣执法人员,英文通常是"special agent")出示警徽(Badge)等相关证件,严防穿着警服的歹徒。

其次,除非警察出示法庭签发的搜查令、逮捕令,居民有权不让警察进门。如果是自家商铺,如律师,医生,会计,保险等行業的办公室(餐厅、歌厅等属於公共场合除外),警察也不能擅自进入。如果警察要搜查你的家、你的商铺/办公场所,或者是你汽车的后备箱,你首先要表示反對,要求警察出示搜查令。

如果警方不出示搜查令,你可以义正言辞地反對并拒绝任何搜查。

如果警察强行搜查,那
你须立即播打911報警,记下警察编号,再找律师咨询對策。

如果是警察要约见,那
丘律师建议不去警局,而是权选择你认爲安全的地点,最好是附近的咖啡馆等公共场所。


(3)你被警察暂时限制自由,该怎
办?

有时,警方因某种缘由可以暂时限制公民自由,将其“留置/拘留”(detained)。警方并没有给被留置者戴上手铐,也允许當事人在小范围内走動,但是不能离开警察的视线。如果要离开,比如要上厕所,那
你必须经过警察的许可。

丘岩律师指出,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留意警察的言谈和举动,比如他与同事、上级讲话或通话时在说什
,并在心中默默记下与警察接触的时间、地点,还有警察的特征、警徽号码。而且,你一定要反复询问警察何时可以离开,比如 May I go home now? Am I  free to go? 如果你最后获得自由,那应该迅速作笔录,记下与警察接触的相关细节。

丘岩律师提醒,与警察交谈时不要讲“No English”,因为有命令的口吻,有可能让事态向不利的方向发展。应该说: My English is limited. I need an interpreter now。

对于警察的问话,应该是问什答什,越简单越好。不要急于表白,也不必争辩,但该否认的一定要在第一时间严肃否认。


(4)你被逮捕了,该怎
办?

你若被带上手铐,则100%失去自由,意味着你已成为犯罪嫌疑犯(suspect),一般会成为公诉人或检方的被告(Defendant)。

丘岩律师强调亮点:其一,在逮捕的过程中不要反抗, 如果有任何拒捕行为,警察可能会动用暴力,甚至可以开枪击毙當事人。其二,警察审讯前,你可以要求警察明确给出“米兰达警告”,例如反問警察,Am I entitled to Miranda warning?


丘岩律师表示,如果你被逮捕了,而且你能说出米兰达警告这个词,这就是暗示警察你懂得法律,有助于确保你的人权不受侵犯。

是米兰达警告?

米兰达警告(Miranda Warning),经常也被演绎为米兰达权利(Miranda Rights),就是指警察在审讯嫌疑犯前的“老生常谈”:

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开口说话,那
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將作為呈堂證供。你有权请律师,并可要求在讯问的过程中有律师在场。如果你请不起律师,那么法庭会免费为你提供一位律师。

You have the right to remain silent. Anything you say can and will be used against you in a court of law. You have the right to counsel (or lawyer or attorney). If you cannot afford one, one will be appointed to you by the court.

米兰达警告,源自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Miranda v. Arizona, 384 U.S. 436 (1966))。1963年,米兰达(Ernesto A. Miranda)涉嫌抢劫、绑架、强奸一名18岁女性被捕。米兰达在警局接受审讯之后,在一份“坦白书”上签名后,法庭根据米兰达的供词判其有罪。其后,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ACLU)代表米兰达提出上诉,因米兰达的供词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作出的,法庭不应采信。1966年联邦最高法院,推翻亚州三级法院的决定,判定米兰达的“坦白书”无效,不能作为判罪证据。

丘岩律师表示,米兰达警告的核心要义,就是當事人向警察的陈述,必须是自愿的,经其同意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审核标准就是警方在审讯前有没有當面向當事人宣告米兰达警告。如果没有,其陈述将会被挑战,而失去法律效力。

 根据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當事人没有任何“坦白”之责,也無需在庭审时回答任何問题。这是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对个人的保护,因为个人与国家机器抗衡,个人总是处于弱势的。如果刑讯逼供,则很可能造成“屈打成招”的错案。因此,美国司法体系重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也是美国刑法的基础。为了尽量不冤枉一个人,给一个人定罪,检方面临相当高的举证责任,而且不能依赖嫌犯的口供。

丘岩律师表示,警察当然希望你竹筒倒豆子,全交待,全承认,那么他们可以轻松下班回家。听到米兰达警告后,你应明确回答将保持沉默;要求见律师;并在律师到来之前,拒绝回答任何问题。事实上,你可以保持沉默,一天,一年,乃至永远。


(5)惹上官司了,该如何面对?

丘岩律师表示,他从事刑事辩护20多年来,无数次体会到中美文化的差异。华人移民碰到官司问题,经常表现出恐惧、紧张、担心,急于解释、急于回家,出现悲伤、痛苦、失眠等心理和情绪问题。

对于打官司,由于中美文化背景的差异,第一代华人移民与美国居民相比,有着天壤之别。在应对官司问题上,我们华人移民还处在幼儿园水平,而美国人则是博士水平。

其实,这些情绪上体现完全是没有必要的。碰到了官司,冷静和泰然处之即可。首先,美国宪法对个人权利有着强大的保护。其次,美国文化不会对个人进行道德评判,因为道德没有统一的标准。第三,想脱罪是很自然的;而一个人是否有罪,要看法庭的最后判决。

惹上了官司,找一位自己可以信任的律师非常重要。

首先,要早做准备,以备紧急之需,了解不同律师的情况、口碑。要知道,刑事案辩护律师有可能会受到威胁。不是所有的律师都会接下任何刑事案件。

第二,选择律师时,要询问律师的辩护策略,调查计划,和相关证据問题,谈讨相关的疑点和突破口。除非你已深思熟虑,不要轻易认罪。与律师讨论案情细节,受法律保护。因为一个問题往往有很多“正确”的会答,刑辩律师在准备庭审时,在需要當事人在庭审时出庭作证的大前提下,有责任研究当事人的证词。

第三,因为检方举证的责任要做到排除所有合理的疑点(即prove one guilty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所以刑辩律师的作用就是合理合法的“搞破坏”,设法讓检方送你去大牢的专列出轨翻车!最後,大家要切记一点:庭审不是为了寻求真相(A trial is not the place to seek the truth)!

 

芝加哥侨学网 特别报道    鸣谢: 丘岩律师


 

 

 

丘岩律师


丘岩(Peter Y. Qiu )大律师,拥有法学博士、美国史硕士、英美文学学士学位,研究中美文史三十余年,拥有30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丘岩律师精通美国司法, 深入美国社会,曾担任伊州劳工部官员。


自1999年创办丘岩律师事务所以来,丘岩律师的客户遍及北美, 中东,东西欧,大陆, 港澳台, 东南亚。丘岩律师的从业领域包括各类诉讼、刑事案件、各类移民、商务法律、信托、破产等领域。

丘岩律师事务所
Law Offices of Peter Y. Qiu
地址:518 W. 26th St.,Chicago, IL, 60616
电话:(312) 881-0001
传真:(312) 881-0005
电邮:info@pqiulaw.com


 

 

 

 

 



大芝加哥地区华人枪友会(Chinese-American Network of Firearm Owners)成立于2016年8月1日,是州政府注册的非牟利机构,旨在促进大芝加哥地区枪械爱好者的交流,在华人社区中倡导“合法拥枪,安全持枪”。

枪友会的目标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学习 (Learn), 练习 (practice),  团结 (Unite), 运动 (Sports),  通过组织华人学习枪支法律和使用,练习正确射击和安全守则,组织地区华人团结在一起,用实际行动来改变华人软弱可欺的形象,增加华人安全意识和华人社区自我保护的能力。

大芝加哥地区华人枪友会欢迎所有华人参与交流,互相学习,不分政治观点,年龄性别,经验资历和宗教信仰。有关枪友会的详情、持枪证培训、枪友会活动,请联系枪友会会长王军,邮件 cjw065@gmail.com,枪友会网址(www.canfir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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